大安區雜糧行菊花 驗出農藥殘留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市政府衛生局6月份前往連鎖飲店茶行觀光景點及超市賣場等處,針對農藥殘留進行茶葉花草茶抽驗,35產品中有一件菊花產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86%。衛生局表示,這次抽驗的35件產品中,包含25件茶葉及10件花草茶,有17件檢出農藥殘留,其中16件尚在安全標準範圍中,另一件由大安區宏昌雜貨行」所販售的菊花產品(右圖/北市衛生局提供),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貝芬替1.49 ppm,標準爲1 ppm以下。

衛生局表示,已下令業者下架回收,因抽驗廠商無法提供確切來源,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之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建議民衆再衝泡茶飲時,除使用80℃以上水溫外,可將第一泡茶水倒掉,即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