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件包裹流入臺灣爲運毒?關務署:並無流入也無毒品反應

物流郵包示意圖,非當事地點。(圖/業者提供)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

日前媒體報導,600件來自中國大陸的郵包在貨棧遭運出,運回時僅剩下100件,疑似藏毒並流入臺灣。對此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今天(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郵包重量未變,且郵包也都經過X光、緝毒犬檢驗,並無毒品反應。不過,關務署也對於遠雄貨棧將郵包運出再運回的疏失,做出停業2個月處分

臺北關日前接獲海巡單位通報遠雄貨棧疑似有貨櫃不法移動事件,追查之下,發現該貨櫃裝載貨物爲T6海轉空轉運貨物,件數128袋、重量1,975公斤,於今年5月7日由基隆港遠雄貨棧收櫃後未依規定立即辦理拆櫃進倉,並擅將貨櫃置放空地,導致遭非法移出貨棧又運回。

當時有媒體指出,恐怕是郵包內藏毒並流入臺灣。關務署今天對此說明,該貨櫃原本申報艙單共2個主號,分別爲72件、1,112.4公斤及56件、862.6公斤,總計128件、1,975公斤,該貨櫃事後經拆櫃進倉,臺北關機動稽覈課會同緝毒犬隊查驗結果,件數、重量均與原申報相符,而且當時經海關剪除鉛封條,海關依規定加封電子封條,後續覈對無誤後也再予以剪除,因此並無拆封之相關情況

這批郵包透過海運從中國大陸進口到臺灣,再轉由空運出口美國安克拉治與洛杉磯,臺北關已將該案送往檢調處理,而該批郵包貨主很多,關務數表示並非源自同一貨主。依照現行T6海空聯運貨物轉口通關作業規定及貨棧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專責人員應立即拆櫃進倉,辦理打盤裝機出口。不過,遠雄貨棧未依上開規定辦理,也未經過海關覈准,就擅自將貨櫃存放於出口貨棧前空地,導致貨櫃物被私自運出,未負安全與管理責任,關務署依照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要求遠雄貨棧自107年6月15日起停止進儲T6轉運貨物作業2個月爲處分。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