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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文化和挪用文化只是一線之差

陸婉華*

學會欣賞、理解和尊重與自己不同的文化,是作為一位世界公民必具的特質,但欣賞別國的文化和挪用其文化往往只是一線之差。

在2018年,美國有位高中生穿著旗袍參加畢業舞會,被一網友批評為「文化挪用」後,吸引了數十萬人點讚、數萬次分享和數千個留言。有對此不悅的網友指出,「我為我的文化而感到自豪,包括在這個文化當中被邊緣化的人竭力跨越過的那些障礙。倘若我的文化單純變成美式消費主義為白人受眾服務,那就成了另一種殖民意識形態。」

另一方面,也有支持這位女生的網友表示,「我們生活在一個多麼神奇的世界,可以分享世界各地的文化和設計特別的服飾及風格,它代表著全球的文化和人類的藝術。」不禁讓我們反思,究竟,是部分網友們太敏感了,還是這女生的行為真的令人不能接受呢?

文化挪用是甚麼

文化鑑賞(cultural appreciation) 是指一個人試圖了解不同於自身的文化,以拓寬視野和進行跨文化聯繫。另一方面,文化挪用 (cultural appropriation) 則指一個人不恰當地採用另一個文化習俗、做法、思想等,前者通常是來自更佔主導地位的社會文化。

參與一場具文化特色的儀式,只為了拍些照片放到社交平台上獲得多些「讚」,或是購買和佩戴具文化特色的飾物只為了時尚等等,都被認為是挪用文化的行為。最常見的場合就是在萬聖節時,有些人會挑選一些文化元素來裝扮自己,包括衣服或珠寶、化妝風格或手工藝品。這些元素,常見的有錫克教頭巾、美洲原住民的羽毛頭飾、印度眉心鑽等,被認為是加深對文化的刻板印象,且所描繪的文化意義未有被考慮。自2011年開始,在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有學生團體以口號「我的文化不是一種服飾 (My culture is not a costume) 」舉行了一連串反歧視的活動後,幾乎在每年萬聖節的前夕,都有團體借此口號來提醒人們,思考自己有沒有作出文化挪用的行為。

備受爭議的文化挪用

這是不是代表,凡是不屬於自己的文化服飾,穿戴後就是挪用了文化呢?在不少特色旅遊城市,如京都、桂林、首爾等,都不乏供遊客租借傳統服飾的體驗店,甚至在本澳,也有葡萄牙傳統服飾體驗店,在中國節慶日時讓外籍人士穿著漢服體驗的活動等,難道這些都是不恰當的嗎?

我們可從文化挪用這概念的定義來分析一下。文化挪用表明的前提是,被挪用文化的邊緣化群體沒有發言權,而他們的文化被社會佔主導地位的人,為了娛樂或時尚而借用,即出於無知而不是為了加深對他們文化的了解。當挪用導致已被邊緣化的群體進一步邊緣化時,且這行為強化了刻板印象、消除了文化起源或被用作謀取社會或經濟利益(且利益不屬被挪用的群體)時,就應被認為是有害的挪用。如果按照這定義,當傳統服飾體驗店有正確地介紹服飾背後的歷史和特色等,理應不完全造成概念中提到的負面影響。

我們也可問自己:「如果有人穿著來自我的文化中,具有重要象徵意義的服飾,卻不理解其真正含義時,我會感到被冒犯嗎?」透過這種自我反省的方法,意識到文化背景中的一個元素是自我身份的核心,如有人在不完全理解含義的情況下使用,自己會感到冒犯時,就可避免對他人也做出類似行為。

文化挪用不是毫無意義的憤怒,但當我們隨便指責別人做出文化挪用的行為,就有可能令人對這概念覺得反感。如遇到別人有可能挪用了自己的文化時,不妨友善討論一下,了解別人的背後動機後,才友善提醒對方這行為可能會令來自該社會文化的成員感到不舒服。我們應通過互相了解來實現文化和諧,從而培養對彼此文化的欣賞而不是挪用。

*澳門語言交流暨文化推廣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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