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近30場超級馬拉松 留意猝死公共意外險不埋單

▲路跑正夯但主辦單位保險通常僅保公共意外險,對於選手本身的保障少也易有理賠糾紛建議長長路跑的民衆可考慮一年期的意外險。(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路跑活動成爲近來全民運動,今年年底剩不到幾天就還有9場路跑活動,其中也有3場超級馬拉松,到明年估計約有超過30場的超級馬拉松賽事。而通常主辦單位皆會投保公共意外險,但卻不保障選手本身突然猝死等意外,因此,民衆若一年之中將熱衷於路跑活動,也可考慮投保傳統的意外險,確保安全

近來全民運動瘋行,舉凡創意主題路跑、登高賽、馬拉松以及小鐵人等,經常是運動迷之間的焦點話題!根據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統計,每年的路跑活動場次更超過500場。一般而言,專業跑者會透過詳盡的訓練計劃提升自己的成績,每年參與至少12場活動賽事業餘跑者則是隨性而跑,每月參與不超過1場相關活動。

而專業跑者們更應該重視每場活動中所面臨的風險,包括交通往返途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活動進行中的碰撞或摔倒等意外傷害。普遍來說,一般意外險投保時間約爲一年期,因此,民衆若是經常參與相關活動與競賽,爲了免於頻繁的投保手續,可加強投保一年期意外險。

無論是公共意外責任險人身意外險或旅平險都有其保障範圍及理賠限制,像是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主要是以路跑活動「主辦單位之租借場地爲限」,若是路跑道路範圍的定義未明,很容易發生理賠糾紛事件

一般慣稱的意外險或傷害險,其實就是意外傷害保險,只要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成體傷、殘廢或死亡,就可以獲得理賠。但須特別注意的是,現行條款規定,所謂意外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民衆時常誤解意外事故的定義,認爲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故都在保障範圍內,這也是易有爭議地方

以路跑猝死案件爲例,被保險人若是投保傷害意外險後,發生意外事故而身亡的話,可以獲得理賠,但是,被保險人若是因疾病復發,導致猝死身亡,就無法獲得理賠,這也是許多保險公司時常以疾病死亡爲由拒賠的原因。因此,建議民衆在投保時,還是先與投保公司進行討論理賠定義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