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P債務舒緩

債務舒緩計劃 (DRP) 是債務重組其中之一種方法。會計師代表申請人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還款方案,使欠債人避免破產而能在新的還款方法下,重過正常人之生活,及在指定之年期間還清債項。

其實對債務集中只有一至兩位債權人的欠債人來說,可考慮以DRP債務舒緩計劃來重組債務。例如欠債人的債權人(包括銀行、財務公司等)數目比較少,而該些債權人也願意接納債務舒緩計劃 (DRP),這樣,欠債人就可以選擇採用DRP這個申請費較低,申請時間較短的計劃。又例如一些從事金融業或銀行業的人士,在申請IVA前須知會任職的銀行,可能會導致失去工作,所以他們一般都會選擇DRP。

首先欠債人須提供所有個人之欠債資料紀錄,經由專業人士分析。 欠債人只需經過本所替其擬定一份說明欠債人之還款能力 / 還款額、利率、期數及還款方式之建議,之後,本公司會分別向個別之債權人獨立提交,並直接與其商討一個能符合雙方利益之協議。整個過程大約需一個半月至兩個月時間。

協議一經落實,欠債人會與債權人簽署新的還款協議書並履行新的還款方案。直接還款給債權人。透過DRP與債權人達成新的還款方案,使欠債人可以大大減少利息的支付,並且可以在可見的數年間償還所有債項,使欠債人減輕生活負擔,維持在合理的生活水平。 適合敏感之行業,如銀行、保險及金融。

債務舒緩計劃(DRP)還款方案是獨立向每間債權人進行磋商,因此債權人數目太多對DRP申請並不利,如果個別債權人不接納申請,將導致DRP方案成效大打折扣,引發骨牌效應。債務重組IVA申請只要在債權人會議上多於75%的債權人表決同意即獲得通過,其餘25%的債權人必須少數服從多數,加入IVA計劃。故此,債務重組IVA可有效避免DRP個別商議之骨牌效應,風險較低,成功率較高。

雖然表面上DRP方案的申請費用較低,但如可選擇的仍以IVA更為理想,可先嘗試IVA為首要申請,輔以DRP作選項。

關於債務重組IVA,請點擊此頁面參考。

DRP債務舒緩 與 IVA債務重組比較

DRP債務舒緩 IVA債務重組比較
適合一至三個債權人且皆為銀行 適合兩間或以上債權人
利息和供款相對IVA較高, 較難預算 利息相對較低, 維持5%-12%
個別債權人還款期較短 大多數債權人可接受120期
一般財務機構已不受理 大部份財務機構都受理
債權人有機會直接聯絡客人提供資料,對答不善或會影響批核 全權由執業會計師(代名人)代辦所有程序

IDRP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

IDRP是透過與欠債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法的綜合債務舒緩計劃。在整個過程中,只要這最大債權人願意接受欠債人的還款方案,而且得到佔總債務75%債權人同意方案, 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從此,欠債人只需要跟據議案上之還款方法,以定息定額之形式,每月攤還所有款項給這最大債權人。IDRP之好處在於只須與最大債權人洽談,而無須與其他債權人個別談判,手續較DRP更為簡單。

*按Mansfield Consulting Ltd 2016-2022全港債務重組成功批核個案市場佔有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