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愛洗澡!她聞超重體味崩潰 列「20事蹟」求斷26年婚:看黑猩猩啪就…

人妻狂列老公「20項事蹟」求離婚,其中包括不愛洗澡有體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人妻與丈夫長期感情不睦,她狂列下20項崩潰事蹟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其中包括老公不愛洗澡、有嚴重體味、愛翻舊帳、婚後26年從沒打電話問候岳父母分房期間看到黑猩猩性交就想硬來、徒手敲破木門等等。法院勘驗雙方證詞後,判準離婚。可上訴。

人妻主張,自己與老公1993年結婚,雙方個性有極大的差異,長期累積下,導致她身心俱疲,她詳細將各項事蹟分爲「3大項20細項」,其中包括,丈夫心情不好時就會用三字經辱罵她,2011年曾因小事對她咆哮,還曾「當場水果刀折斷」,2014年5月她以睡覺爲由拒絕與丈夫討論家用分擔,對方竟重捶房門導致破損,之後也因相同問題強扯她手腕,將她摔倒在地。

她再指出,老公衛生習慣差,經常不洗澡、不洗頭,導致嚴重體味,還會侵犯他人隱私,翻看她的存摺、信件,平常也只買自己要吃的東西及份量,經常未經她的同意,吃她買的食物,一大早起牀又會嫌東嫌西、翻舊帳、挑剔她的穿着、懷疑她外遇妻女指甲油就說是「謀殺親夫」,與她的家庭疏遠,陪她回孃家次數低於3次,婚後26年從來沒有打過電話問候岳父母,又不願意做家事

針對金錢方面,人妻抱怨,丈夫近20年來沒有正常穩定收入,在有正職、收入豐碩時,不僅沒有給過她一毛錢,又以失業爲由,要求她每月支付家用2萬5千元,她付了8個月之後卻發現,丈夫竟侵吞近半款項挪爲私用,婚後2人合購房產,丈夫卻逕自登記在自己名下,最後雙方2018年4月14日簽下切結書決定將財產劃分清楚。

另外,人妻提到,雙方分居至少18年,因爲女兒就學緣故,2人在外租屋,丈夫卻從沒有協助,分房期間丈夫只因爲在Discovey頻道看到黑猩猩性交,就強要她答應行房,更利用女兒不在家時,從背後熊抱想硬來。除此之外,老公不希望她回家,曾用LINE傳訊息,「我沒說要妳搬回來,因爲若你還是老樣子,只會增加我的支出,卻還要被妳誤會要你的錢。花錢還被誤會,少做爲妙吧!」

人夫針對妻子指控則是逐條喊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面對妻子的20項指控,人夫喊冤逐條解釋,其中他回顧「折刀事件」,表示當時他要將刀放入刀槽,是因爲卡住導致螺絲鬆動,刀柄分離,但妻子卻說他有暴力傾向;敲破門是因爲當時需要擴大借貸來負擔家計,他心生擔憂纔會大力敲門,沒想到夾板太薄、老舊、脆化而破裂。

人夫強調,自己很喜歡整齊、清潔,是因爲皮膚油質不足,洗澡會導致他皮膚乾燥、全身發癢,妻子要求後,就算他塗厚厚一層的乳液也會發癢,他仍然忍耐儘量配合;被指控侵犯隱私,他則解釋,是因爲深夜下班太累了纔會誤拆,都有向妻子道歉,絕對沒有偷窺隱私跟財務的意思,2011年他回到家,驚見家中傢俱少了一半,這才知道妻子竟獨斷獨行地搬了家,讓他相當震驚,否認妻子詳列的20項內容。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人妻舉出的事件如果不是親歷其事,應該無法具體描述,參酌人夫也有自己的說法,並且指責妻子的不是,雙方長久紛爭不斷,如今又選擇分居、互不關心,女兒到庭也證實,2人說法各有所本,都對婚姻出現破綻有責任,如今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判準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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